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具体看,央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范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总共分为五档,分别是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此中,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线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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