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伪造信用卡。2、使用作废信用卡。3、冒用别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信用卡。很显然,前三种我们涉及不到,典型的技术性犯罪。我们欠钱还不上的,仅仅是涉嫌第四种:恶意透支信用卡。
1、非法占有为目的。2、欠款本金超过5万。3、逾期超过3个月,经过银行2次以上催收。又很显然,后两个条件很客观,第一个条件难证明。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再次很显然,以上5种情况只有第3种最容易证明,说白了就是“欠了钱之后你跑了”。也就是我常常讲的:欠钱本身不犯法,但是如果欠钱之后你跑了,那法律默认你借钱本身就不想还,默认你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从而涉嫌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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