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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有申请却出现贷款记录?监管就消费投诉作出提示 一文教你防范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京商报    时间: 2021-9-27 05:17
标题: 没有申请却出现贷款记录?监管就消费投诉作出提示 一文教你防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平台贷过款,为什么征信记载里会出现逾期记载?”“之前都没有听说过这家平台,现在要求我还款,应该在哪里查询贷款记载?”……在微博、贴吧等公开平台,不少金融消费者发出此类疑问。
其中,作为资金方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成为被“声讨”的主要对象,甚至是遭到用户大量投诉。在黑猫投诉等投诉平台,同样不乏用户反馈称,未在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借款,却收到了催还款的短信,而下载该机构App后却也表现没有贷款记载。
对于此类问题,有监管方做出了风险提示。9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山西银保监局于9月24日发布《关于管理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提出近期因管理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贷款引发了一些消费投诉,主要反映有关机构诱导消费、消费者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不知情以及因还款不实时影响个人征信等问题。
根据《风险提示》,用户起主要全面正确认识消费贷款业务,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允许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不包罗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管理消费贷款的消费者,要详细相识有关业务知识,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机构,规范管理业务并推行还款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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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指出,目前,消费金融公司通常接纳线上方式经营消费贷款业务,并与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开展。因消费贷款业务涉及消费项目提供方、贷款提供方(消费金融公司)等不同业务主体,消费者在举行相干消费并需管理消费贷款时,应根据不同业务管理内容,区分不同的合同责任主体,重点要明确贷款主体、服务收费及后续服务争议管理事件。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风险提示》,分期项目的提供方(平台场景方,主要是互联网平台)以及发放贷款的机构(资金方,主要是金融机构)通常是不同的主体,部分互联网平台并没有正确对用户推行提示与告知义务,同时部分金融用户也没有意识到所谓的“信用支付”“先花后还”涉及到了金融消费,上述因素共同推动了“没有申请却出现贷款记载”现象的产生。
“简朴来说,就是用户在A平台使用了分期或贷款功能,但现实的出资方大概为银行、消费金融或是小额贷款机构,信息大概会被记载在征信报告中,当用户出现逾期,也会收到相干平台的催款。”苏筱芮补充道,“用户在正规平台使用相干产物时,只需留心《用户协议》等,就能看到该部分内容。”
《风险提示》中同样提到,消费者要细致阅读服务协议及消费贷款合同,着重相识第三方服务平台有关收费环境和贷款提供方信息、息费盘算明细、贷款还款方式、逾期利钱盘算、停止管理流程、违约金以及相干争议处理等内容。
管理线上业务时,要自行下载安装手机App,并由本人亲身操作管理,切勿让他人代为操作。对于“同意”或举行“下一步”操作,要先确保清楚页面内容,避免因本人不知情或违背本人意愿管理而引发后续纠纷。
北京商报记者相识到,比年来,基于与消费项目提供方合作的模式,消费金融在3C数码产物、教育、租房、医美等多个场景的分期产物中扮演告急脚色,也曾屡屡因为合作方跑路引发纠纷。尤其在教育等预付费领域,合作方跑路后用户无法继承使用产物,但仍需向消费金融偿还贷款。
《风险提示》中对此也举行了强调,用户要认清机构资质,辨别消费项目提供方、贷款提供方等业务主体,谨慎评估,只管选择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资质全、规模大、信誉好的服务平台类机构。防止因第三方服务平台经营不善、“跑路”或涉及违法犯罪而引发相干风险。
苏筱芮分析指出,本次《风险提示》中对于理性适度消费、接纳有效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等内容,与此前监管方向保持一致。用户在举行消费贷款相干服务时,应该充分相识相干内容,从监管提示中吸取经验,避免踩坑。
苏筱芮以为,《风险提示》的发布也阐明当前在消费金融行业仍旧存在对于业务性质认识不足、贷款流程争议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教育力度不足的现状。除了用户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外,行业消费金融机构也应该通过官方、App等多方位渠道,以更为普通易懂的形式向金融消费者传递金融知识,持续做好金融知识遍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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