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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涉贷款"三查"不尽职等,丹东农商行被罚180万,8人被点名 [打印本页]

作者: 中新经纬    时间: 2022-3-27 06:50
标题: 涉贷款"三查"不尽职等,丹东农商行被罚180万,8人被点名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7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27日公布罚单显示,丹东农村贸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丹东农商行”)被罚款180万元,另有八人一并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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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银保监会
  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丹东农商行重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部分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部分股权溢价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违法向浙江紫斑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监事会履职不到位;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禁绝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羁系规定;贷款“三查”不尽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丹东银保监分局对丹东农商行罚款人民币180万元。
  同日公布的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磊对丹东农商行违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于世东对丹东农商行监事会履职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凯、岳峻峰对丹东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负直接责任,均被警告。
  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14号、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唐隽、张爱华、舒适欣对丹东农商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禁绝确,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羁系规定负直接责任,均被警告。
  丹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费治生对丹东农商行部分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部分股权溢价资金会计核算不正确;违法向浙江紫斑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负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1年8月23日。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丹东农商行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宁作明,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重要经营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金融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开办保管箱业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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