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公示了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消费金融”)作出行政处罚。
央行给出的违法行为类型属于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行政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第一消费金融认为,本次晋商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疑似受到长租公寓暴雷影响。
在网上,有大量投诉晋商消费金融贷款上征信的信息,疑似由于去年年底长租公寓暴雷事件引发的纠纷。长租公寓暴雷后,在晋商消费金融贷款进行分期租房的客户作为借款人,被要求仍旧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若不还款违约记录上报征信系统,责任无法明确情况下,长租公寓受害者面对的是房子不让住了但租金贷还得继续还,不还就要上征信的局面,长租公寓受害者便向征信有逾期后向监管投诉,导致此次事件。
这不是晋商消费金融第一次受到行政处罚,早在2018年一年的时间,晋商消费金融就一连收到山西银监局、长治银监分局、晋城银监分局、临汾银监分局、央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分别开出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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